兰州铁路局银川货运中心拟对照明灯具配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YCHY-20161017-3
二、采购名称:银川货运中心照明灯具配件采购项目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运送地点 | 备注 |
1 | 400w灯塔投光灯镇流器 | 个 | 20 | 见附件 | 银川货运 中心指定 地点 | 投标单位须携带投标样品到招标现场,所报价格含税、运费 |
2 | 400w灯塔投光灯触发器 | 个 | 20 | 见附件 | ||
3 | 400w灯塔投光灯补偿防爆电容 | 个 | 20 | 见附件 | ||
4 | 1000w灯塔投光灯镇流器 | 个 | 20 | 见附件 | ||
5 | 1000w灯塔投光灯触发器 | 个 | 20 | 见附件 | ||
6 | 1000w灯塔投光灯补偿防爆电容 | 个 | 20 | 见附件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厂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经营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限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信用等级评定证书或半年以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书);
6.所供产品承诺实行质量“三包”;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理解并遵守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平台的规定及要求,要求在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平台注册的公司。
9.其他: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四、投标方应提供资质内容(标书)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当年有效并年检);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附年检记录);
5.具有有效期内银行资信证明;
6.开户许可证;
7.业绩情况(近两年内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11. 产品报价单;
12. 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廉洁承诺书等)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资质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标书一正四副共伍份,胶装成册,招标方执副本,投标方执正本。投标文件必须按标准进行密封交招标方,开标时现场查验进行开启。
五、评审(评标)方式:综合评定法。
六、其它资料及说明
1.投标保证金:小写:1100元,大写:壹仟壹佰元整,凭银川货运中心财务收入部开具的收款收据领取招标文件(所缴纳投标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与拟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虚假资料及中标后不能按照要求供货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有可能列入该平台黑名单。
2.报名和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3日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304号银川货运中心三楼综合管理部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 2日14:30,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银川货运中心三楼综合管理部
6.开标时间:2016年11月 2日14:30,(开标时间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7.开标地点:银川货运中心四楼教室。
8.标书不做经济合同使用。招标人与成交(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10个工作日内签定正式经济合同。
9. 供应商报名先进行资格预审,审核合格后请到银川货运中心三楼综合管理部递交“报名申请表”,报名时请携带报名人身份证(代理人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和“第四项资格预审内容”要求资料进行预审,符合要求后领取招标文件。
七、交货地点、日期、运杂费及质保金说明
1.验收地点:验收地点为具体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供货时间以通知为准,随时需要随时送货,不能延误。
3.投标报价:应包含所产生的税费、运杂费等综合价格。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铁路局银川货运中心
招标组织机构:银川货运中心招标办公室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304号
邮 编:750011
联 系 人:袁博孔邵剑平刘波
电 话:0951-39260770951-39256950951-3926117
银川货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