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豫北运营区(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濮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第4季度输送带采购项目将在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承认并履行本询价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项目名称:2016年第4季度输送带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濮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备注 | 需求单位 |
1 | 耐热环形带 | 5条 | EP200 1000*6(6+1.5)4600 | 耐热180度 | 鹤壁同力 |
2 | 耐热环形带 | 1条 | EP200 1200*6(6+1.5)5000 | 耐热180度 | 鹤壁同力 |
3 | 裙边环形带 | 1条 | B1600*6200 | 裙边高60mm | 平原同力 |
4 | 环形胶带 | 2条 | B1400*5*6000 | 豫鹤同力 | |
5 | 花纹环形带 | 1条 | 800*8*5000 | 花纹凸起,高8mm | 濮阳同力 |
6 | 输送带 | 1条 | B1800×47000 | 平原同力 | |
7 | 耐热裙边环形带 | 4条 | B1200*6100 | 耐热180度,裙边高60mm | 同力建材 |
8 | 裙边环形带 | 4条 | B800*4650 | 裙边高60mm | 同力建材 |
9 | 环形输送带 | 4条 | B800*4.15米*8 | 同力建材 |
合格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单位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信良好。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生产、销售本询价产品的相关业务的生产制造商。近3年未发生因货物质量、合同履行等方面违约或被投诉行为,具有稳定供应本询价产品的能力和实力。
要求提供保证金
遵守报价人各项承诺、责任、义务、权利。
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没有信用污点。
凡参与报价人,视为响应以下询价规则:
报价含17%税,含运输费(至需方厂区)、装卸费等费用。
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单价,没有二次报价。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可取消此项目报价,重新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合同签订后,按需方需求日期在需方现场交货。
成交标准:同等质量下总价最低者中标。
四、报证金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提交2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并作为其参加报价的一部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报价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报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没收报价人的保证金。
2、 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且须在响应截止日期前,电子汇款至指定账户。(单位:新乡平原同力水泥责任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账号:411060300018150163828)
3、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 成交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自动转为其履约保证金。
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报价人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5.2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5.3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询价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四、技术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到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2、产品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加工设备和工艺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3、成交人与需方签订合同后,按照需方技术参数生产加工耐热钢。
4、如有需要,输送带到货后由供需双方随机抽取样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验。
5、验收
5.1 货物到达现场后,需方与成交人共同进行验收。如成交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则需方认可开箱结果。
5.2 在质保期内如发生因质量问题而造成需方损失,成交人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责任,并负责免费更换新的合格产品。
5.4成交人产品使用期间,其应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工作。
6、包装和运输
6.1 包装
6.1.1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包装,并应适于运输。
6.1.2 密封处应有防伪标签。
6.1.3 包装箱外壁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名称、生产厂家、牌号、规格、容积、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
6.2 成交人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承担卸车费用。
五、 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按询价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需方签订合同。
六、 履约保证
1、成交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
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质量及影响生产问题,7个有效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4 、成交人违约时,询价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和未付货款中得到赔偿。
七、付款方式
1、供方货到在需方汽车磅秤称重,开出到货总额17%增值税发票,需方挂账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2、合同总金额10%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在质保期满后,经最终验收合格无异后需方支付质保金。
八、报价截止时间:
1、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 10 月 24 日14:30前(北京时间)。
2、询价时间:2016年 10月24 日14:30(北京时间)。
3、请各报价人于2016年 10 月 24 日14:30前登陆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九、询价地点: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豫北运营区
地 址:新乡市凤泉区建材路10号
邮 编:463011
联系人:杨立志 电话:0373-3982553
技术联系人:程文明 电话:0373-3982509
纪检部门联系人:王位光 电话:0373-398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