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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盐池青山100MW风电项目110kV配电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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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盐池青山风电项目100MW风电项目110kV配电装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CSIEZB160100999

2.项目名称:国华盐池青山100MW风电项目110kV配电装置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

5.110kV配电装置1套,含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高压隔离开关,高压断路器,高压避雷器,高压支持绝缘子等。

交货期:暂定为2017年4月20日前,交货日期以发包方具体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国华盐池青山风电场110kV升压站。

设备详细要求参见附件 技术规范及要求。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公司),注册资金在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上,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110kV(含)及以上配电装置合同设备产品销售业绩(需附合同相关页证明,业绩表无效)不少于20套(含)(需附合同相关页证明,业绩表无效);110kV及以上配电装置货物投运运行良好的证明不少于5套(含)(需附用户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整包报价,不接受部分报价,投标人对整包货物负全部责任和义务。

7.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 2016118日至 2016 11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

购标途径:投标人可以采用网上购标,也可以采用现场购标,方法如下:

1、网上购标:请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现场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统一邮寄发票。

2、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其它购标要求资料复印件及扫描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可使用现金、POS支付标书款。投标人付款后,可现场开具发票。

现场购标审核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要求);

3、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要求);

4、业绩证明材料(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要求)。

上述除(1)须提供原件外,其它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非)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图纸资料领取:报名成功后,请登录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系统自行下载,如有补充材料,另行通知发放。

7.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12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6号汉华国际饭店四层第二开标室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612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6号汉华国际饭店四层第二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室

邮  编:100007

联系人:王振宇   代银龙

邮  箱:wangzhenyu@shenhua.cc daiyinlong@163.com

电  话:010-57336330 010-58132359

传  真:010-58132347

 

招  标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三楼

电话:0951-7632212

联系人:黄毅 

    


附件-投标说明

一、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同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二、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9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是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1)        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2)        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3)        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4)        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5)        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6)        订单已被撤销的;

7)        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三、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人可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具体支付方式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后附说明中“支付方式”的说明。

2、退还。

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需在系统中进行合同备案),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不再提供收据。投标保证金只能退还到原汇款人。

说明:如中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抵扣本包”或“抵扣本项目所有包”,则系统将自动抵扣中标服务费,若有余额将被原路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如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不允许抵扣”,或者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中标服务费的,将暂停退还保证金,待中标服务费成功交纳之后,再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咨询电话:010-5813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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