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低压电器集中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2016-0167796-JLSH-0004031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吉林石化公司全区2017年度各厂提报生产及基建项目计划。数量、型号及部分项目的参考价格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注:所有采购品种及数量均为模拟采购量,实际供货量以工厂上报需求计划为准,以订单结算为实际采购金额。) 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批,资金已落实。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且准入范围覆盖招标产品,并提供入网准入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入网证复印件或网络截图,以评标现场查验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文件中应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至今在本次招标目录中的部分产品在石化行业中的销售业绩; 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1)有效业绩数量:1个; (2)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供货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如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则需提供使用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 (3)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最终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5、验收标准执行按签订框架协议时所确定的品牌、行业标准、国标及实物样品执行等验收;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均无不合格情况。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1-21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1-25 16:30:00.0 | |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6年 11月 21 日至 2016年 11月 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7时0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和《投标温馨提示》。 2、招标文件每套售 1000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WZ-0958招标文件”。 3、若投标人为非吉林石化物资供应商成员,需要按照(附件1: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格式准备电子版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U盘)。 4、“营改增”重要提示 投标人须认真填写附表《投标人开票信息表》中所有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信息,并应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开票信息有误,导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由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2-14 08:3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 16 年 12 月 14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1楼),方式为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72000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机构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WZ-095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投标申请人也可委托中国境内的知名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机构开具担保金额为 17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函(见附件3:投标保函样本),该投标保函的有效性由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核实信息为准。 4、潜在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不递交投标文件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中心。否则, 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将被记为一次不良记录。 | |
六. 开标 | |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开标时间:2016-12-14 08:30:00.0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邮编:132021联系人:刘维岩 电话:0432-63983189传真:0432-63983706电子邮件:jh_zbfs5@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户名: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账号:080 2212 0090 0000 0261 | |
附件 技术规格书.xls 公告挂的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