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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招投标信息 > 电力 > 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受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委托,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编号:DHSXM-TJ-2016-002)
二、招标范围:
   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包括勘查文件及设计文件)并出具审查合格证书、相关备案工作。(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米、总投资约4亿元。预计: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最大高度不超过52米,最高不超过12层,基坑深度不超过5米,单体最大跨度超过36米(轻钢结构),结构类型为框架、框剪及轻钢结构。主要建设试验区及研发区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证书。
   3、投标人必须在天津近三年内(2013年8月30日至2016年8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总建筑面积在1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图审查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公告的发布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每日9:00-16:0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8日每日9:00-16: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文件售价:每份500元、邮购(国内)另加6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3、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投标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资料原件、项目负责人资料原件及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前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通街50号206报名,符合要求后购买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单位: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项目管理单位:天津临港经济区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大伟
   联系电话:022-66621818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梦宇
   联系电话:022-59886510
   招标单位: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项目管理单位:天津临港经济区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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