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HHJC2016036号:红河州国土资源局一号院10kV供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红河州国土资源局一号院10kV供电工程”已由红河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为“红河州国土资源局”,采购资金为财政拨款,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预算资金:498133元;
2.2交货期:60天;
2.3交货地点:蒙自市(甲方指定地点);
2.4竞谈范围:组合箱式变压器一台、电气及土建施工(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2持有国家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五级及以上的承装类、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
3.3磋商申请人具有企业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全年或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成功缴款凭证)。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7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原件。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磋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16年09月23日至2016年09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1楼政务大厅)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站(www.hhcz.hh.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网址:www.hhzy.ne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红河州国土资源局
地 址:蒙自市
联系人:董丽峰
电 话:0873-373222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联系人:刘静、普菊云
电 话:13769301323、15987393421
传 真:0873-3720719-806
2016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