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梯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梯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zfjzcg0267
三、采购内容:电梯 1台 (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4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被授权人必须提供以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局备案的合同证明其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登记证或相关证明。
6.企业所持有的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7.企业所持有的国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8.企业所持有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9.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必须在AAA等级以上。
10.企业品牌产品认证书。
11.提供要供应的电梯型号测验合格报告。
12.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13.投标申请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
六、付款方式: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采购人应按供货人通知,派代表会同供货人提请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特种设备检验中心进行验收。是否合格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特种设备检验中心的书面判定为准,检测费用由供货方负责。验收合格后将此笔款项一次性付给供货商。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2天内安装验收完毕。(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八、售后服务:电话、网络等热线技术支持服务,承诺用户24小时全天服务。定期巡检、维护保养。
①因电梯设备的特殊性涉及人身安全,外地供应商(电梯制造厂商)需在州质监局有报备记录,电梯供应商(制造商)应与持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的维修公司或2名以上维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电梯出现问题或安全事故时,维修公司(人员)要在30分钟内派遣维修公司(人员)维修处理。
②需要提供完整的定期巡检计划,并能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九、质量保证:保修期:产品质量保证期为安装结束经政府部门验收12个月,电梯出厂日期距离安装时不超过18个月。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09月26日至2016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48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16年09月30日14:30—15:00。
2、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09月30日15:00。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项目联系人:李存鑫联系电话:0433-8813731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汪清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人:王春晓联系电话:0433-8225008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