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63010120160926400) | ||||||||||||||||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纪委“办案基地”改扩建项目10KV配电工程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15]512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共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现委托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招标内容:项目位于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长段,总建筑面积6331.28㎡ | ||||||||||||||||
63010120160926400-01 | 标段一 | 输变电工程 | 开始日期:2016年10月30日 结束日期:2016年11月30日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26日至2016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8:00,在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四大街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4.3备注:'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7日 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小区西门正对面,海西路25-107号)。 |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 | ||||||||||||||||
中共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招标代理二部 | ||||||||||||||||
石小兰 | 王振华 | |||||||||||||||
0971-6365691 | 0971-61833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