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中还没有商品,赶紧选购吧!
文章分类列表

红河HHXCG2016-027号广播电视专用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招投标信息 > 机械装备 > 红河HHXCG2016-027号广播电视专用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红河县广播电视专用设备采购配置需求明细表.docx

红河HHXCG2016-027号广播电视专用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各经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需求单位的委托,特向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公开征询价格(详见附件一:招标分项一览表),请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回函。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报价回函表、参数偏离表(参考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装订密封,封面公司名称需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盖章后送交(专人送达),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务必于2016年1012日上午9:00点前送交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股二楼205室(东门坡老法院办公楼),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第一次来我中心投标的需备案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以委托代理人名义投标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二、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有效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四)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五)以委托人名誉投标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同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登记证明》原件(以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为准)。
注:以上所有资料缺一不可,必须与采购报价单一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好并贴上密封条,投标人签署盖章。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
(二)投标人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投标人投标报价表务必写明投标选用品牌、交货期(报价回函表的“联系人”和“法人代表”须亲笔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报价函中的规格、型号、配置及要求只允许等同于招标要求或正偏离,未满足条件的按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五)投标文件必须按顺序用胶封装订成册,并具有目录及页码,未满足条件的按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六)投标文件中报价回函表内容需电子打印,如有涂改或手写,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
(七)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八)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中标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供货,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未见事项请按照明细表所要求的内容提供;
(十一)投标人须提供标书一式两份(即正本和副本,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注: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提供伪劣、弄虚作假的相关材料谋取中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公告如有变更将在网上公布,请在报价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获取最新消息。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的,须在公告有效时间前2天内提出,如疑问在开标定标后提出的不再受理。
五、投标废标事项:
(一)投标人不选定品牌进行投标,造成询价小组无法评标的;
(二)投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供资质文件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本次询价采购每个标段必须有三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才予开标。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报价回函表“品牌/规格/型号/配置及要求”栏中写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详细参数,并保证投标产品在综合性能上等于或高于标分项一览表中的参数要求。投标报价回函表原则上不允许完全复制粘贴标分项一览表中提供的参数,若投标供应商完全复制参数,所投产品与参数要求不一致,经专家组查实,则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无效,不再参与所有项目评审,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为方便专家评标、在参数偏离表中,要求供应商按标分项一览表中参数描述顺序逐项描述所投标产品,并与之进行对比,偏离的地方请用黑体字标明,得出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此步骤要求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若发现虚假应标(包括成交后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文件如有漏项,所漏项经专家组评议,认为属重要技术参数,则视为该投标单位不响应标书要求,不再参与该标段的评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九、成交原则
1、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报价应包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税收、仓储、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各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 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品牌、技术参数、售后服务、其他询价函要求等内容)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投标产品是否完全响应询价文件参数要求,由询价小组通过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参数认真比对,以“最低评标价法”为原则,经询价小组一致认为投标产品参数在综合性能上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即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参数要求。所提供的有效报价,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所需产品(服务),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十、中标通知。
评审结束后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股将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中标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到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送一份到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十一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及传真:0873-4625352。
联系人:杨女士 李先生  郭女士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28日 


发表评论
* 内容:
 
上一篇:重装公司9月份轴承询比价采购 下一篇:红河HHXCG2016-026号办公设备询价采购公告